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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的电商梦,被美国“恶名市场”榜单给圆了?

作者:杰哥编辑 日期:2022-02-21 分类:电商

2月17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发布了一年一度的所谓《2021假冒和盗版恶名市场报告》(2021 Review of Notorious Markets for Counterfeiting and Piracy),也就是人们俗称的“恶名市场名单”(‘Notorious Markets’ list)。

这份恶名市场清单最初是基于美国《特别301报告》发布,后来从2011年开始单独发布,也不再和直接的法律制裁措施绑定,而更多起“配合”作用。其宣称的主要目的,是配合美国的各类贸易部门评价全球各个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状况。

“恶名市场”中的Notorious,在中文中译为“臭名昭著”。

每年的这份名单当中,都会有大量的虚拟和实体的市场登上榜单。其中绝大部分都来自中、印、墨西哥等发展中国家以及像东南亚等地区。中国更是这份名单的“常客”,从大家熟知的百度、拼多多,到只有当地人才知道的广州金龙盘市场、沈阳五爱市场,都曾榜上有名。

毕竟全球知识产权的皇冠在欧美,这样的报告也代表了一种基于知识产权优势的“正义宣张”。借着这样的榜单,每年有哪些市场在知识产权方面做得不够好,由知识产权的代表者们进行一番点评,并送上一份“臭名昭著”的高帽子,希望大家都引以为戒,有则改进、无则加勉。

以前很多发展中国家的知识产权也做得确实不好,这样被别人点着鼻子骂了,自然也只能认了。但说到底,这样由单边政府主导的“点评”报告,本来就目的性明确——它本质上到底是个推动知识产权保护的行为,还是一个纯粹以政治化的国别竞争为目的,毫不避讳的披着“贸易”外衣进行泼脏水行为的美国利益工具?答案在今年的名单公布后已经越发明显。

今年,这份最新出炉的榜单上出现了两个新名字——微信和速卖通。

先按下本就是跨境电商的速卖通不表。作为宇宙第二大的社交软件,微信为什么会乱入到一个市场榜单里?

到底是USTR对于“市场”的定义发生了变化?还是说,这家在电商业务坎坷了二十年的公司,居然一夜之间获得了美国政府的“认可”?


微信的电商梦,被美国“恶名市场”榜单给圆了? 电商 第1张


USTR:没有人比我更懂零售 | 图源:Reuters

带着疑惑,我们专门翻开了这份厚达五十六页的“臭名昭著”名单。在这份名单里,USTR不仅会列出市场的名单,还会列出其认为名单对象之所以上榜的“判词”。

而这份榜单里的市场数量多达100多个,所以大部分公司的“判词”只有几行字到半页不等。比如百度网盘,大概就是三分之一页的样子;而像位于保加利亚的自称“DMCA ignored(忽视版权)”的躺平内容平台,大概就只能值四行小字。言简意赅,充分表达了对其无可救药的痛心之情。

但是作为整份报告的重头戏,微信成功花费了USTR长达两页多去讲述其是如何“侵犯”版权的。相比于保加利亚的“逆子”,显然USTR对微信还是有拳拳期待。

而为了显示报告拥有对市场界定的基本常识,它们在一开头就为这里的微信给出了一个明确的后缀定义——微信电子商务生态系统,WECHAT (WEIXIN) E-COMMERCE ECOSYSTEM。

嗯,其他平台都是Market,而在微信这里,名字的主体已经玄学成为了ECOSYSTEM。


微信的电商梦,被美国“恶名市场”榜单给圆了? 电商 第2张


USTR开宗明义,直言微信拥有12亿全球月活,却是全国最大的假货交易平台之一(one of the largest platforms for counterfeit goods in China)。而作为平台方,微信电子商务生态系统,在假货交易中提供了“无缝般的功能”(seamlessly functions)。

换言之,因为有微信,所以假货交易可以像德芙一样丝滑。其罪看来是不小了。

开宗定罪,接下来就是论罪了:

其罪一:

据说(allegedly),假货贩子可以通过直播(livestreams)、朋友圈(Moments feature)、公众号(Channels feature)和如实体二维码等其他通信工具,来引潜在客户购买假货。

Allegedly?Fine。

不需要Allegedly,我们顺手用关键词“A货”搜索了一下脸书和推特,明晃晃把A货等名称列在名字并提供交易的账号简直不要太多。

当然,这些美国本土平台不会上美国自己公布的恶名名单,USTR在历史上也说的很明白,这就是个针对美国以外国家地区的名单。不过,此前2020年4月,在特朗普政府时期,当时任总统和亚马逊大打口水仗时,同期发布的恶名名单也“破格”把亚马逊的多个海外网站列在了黑名单上。

当时亚马逊对此回应称,非常不认同这个名单,这只是一个政治动作,“用来宣泄总统个人对亚马逊创始人贝索斯的不满”。

看来这名单早就被玩坏了,并且也没人想修。

其罪二:

在微信上,假货可以通过小程序和官方账户主页,被“无缝(seamlessly)”购买。而小程序和官网账户主页则为商品提供了包括商品分类、购物车、支付等传统电商会提供的功能。

而接下来报告里反复说明,正是因为微信小程序、公众号等平台注册流程过于容易,为微信生态的假货泛滥提供了土壤。

值得一提的是,“Seamlessly”在正篇文档里一共出现了两次,两次都在微信章节里。显然,USTR非常清楚,微信本身是没有商城服务的,所以必须强调“无缝”才可以满足USTR将微信定义为“市场”的正当性。

而如果微信本身没有提供商城服务,那便和脸书、推特本质上没有区别。拜登政府总不能像特朗普政府曾经对待亚马逊那样把自家巨头放上黑名单,怎么说这两家也是刚封了前任总统的账号。

为了进一步论证小程序作为商店主题的合理性,USTR还举了一个例子:微店。

USTR曾在2020年将微店放在了恶名市场名单里,并认为微店的存在便是微信小程序可以做到隐匿假货的证据。


微信的电商梦,被美国“恶名市场”榜单给圆了? 电商 第3张


等等?

USTR说,微店作为小程序的代表,进入过到了恶名市场名单里。那便是说,USTR既然对小程序背后的运营者,作为恶名市场进行点名,那为什么还要把小程序的载体,微信生态作为恶名市场列入新名单里?

这不是重复执法吗?那假货的责任到底是谁的呢,小程序还是微信?

如果以此逻辑推论,那苹果或许也可以是全球最大的假货生态。在App Store里面不仅有微店,还有微信、淘宝、速卖通、百度网盘等数十个“恶名市场”,每年供几亿人下载使用。

而库克对此却视而不见,让美利坚精神汗颜。

谷歌也就可以是十恶不赦,只要在谷歌搜索,可以抵达任何个人网站。而所有的个人网站,理论上可以带有商品页面、购物车,并用google pay结算。而这些显示在谷歌搜索结果里的网站,其注册甚至都不需要谷歌审核。

相比于微信,网站们甚至还可以用低廉的价格从谷歌广告联盟那里购买流量。俨然一条比微信更seamlessly function的制假产业链。

而谷歌的主要营收竟然又都来自于广告,美国地区之外的谷歌网站不上“恶名名单”岂不是天理难容。


微信的电商梦,被美国“恶名市场”榜单给圆了? 电商 第4张


图源:FilmMagic

看到这里终于明白了,抬头的那个ECOSYSTEM的伏笔在这里。

既然是“生态”,那自然大市场中还有小市场,那自然给小市场点名了,又可以再给大市场点个名。

其罪三:

俗话说,能力越大、责任越大。既然微信十几亿用户,每年有这么多成交。在USTR看来,那微信应该要担当一点责任吧。

可微信居然推脱。


微信的电商梦,被美国“恶名市场”榜单给圆了? 电商 第5张


USTR说,版权所有者希望微信能够更多去调查和促进假货在体系内的问题。微信却说,因为隐私和数据保护法的原因,在特定情况下不能暴露信息。但是,版权所有人表示,他们只希望微信提供其他电子商务公司在相同法律下提供的信息共享。

为什么不能做到呢?

因为微信根本就不是电子商务公司啊。

微商的朋友圈和群聊记录是私域流量,属于微商自己,腾讯如果要越权去帮助品牌方审查朋友圈有没有卖假货,那隐私法自然不能绕过它;小程序的服务器和网站一样,在运营者手里,如果腾讯可以去帮品牌查小程序的内容,那真是通了天了;公众号被停运后,还能重新做起来的强人,则扳着手指头都能数清楚。

USTR指责微信不能和其他电子商务公司一样,根本就是拿一个不可能的标准来要求一家以私域流量为主的社交媒体公司,让前者承担不可能承担的责任。

所谓市场二字,从来都是一个公域属性的东西。将一个无法直接搜索到商品的APP,定义为假货市场,匪夷所思。

不仅是微信,这在新进榜单的“速卖通”里,同样可以看到USTR“勉为其难”的影子。

在陈述部分的开头,USTR说阿里巴巴是在电子商务领域中,被认为是拥有一些最好的防伪流程和系统,且有极大改善的沟通渠道。尽管努力值得赞美,但是版权持有人发现,在速卖通渠道商出现了假货。


微信的电商梦,被美国“恶名市场”榜单给圆了? 电商 第6张


USTR认为,速卖通出现这类的问题,主要原因是处罚太轻……

资料显示,速卖通的保证金价格大约在1万-5万。即便如此,很多三四线的淘宝小商家也不敢进驻速卖通。或许这个方案并不完美,却肯定不是最坏的方案。

如果速卖通保证金看齐天猫,最后必然导致整个产业生态的变化,最后受损的人依然包括消费者。USTR不如直接宣布所有C2C电商都得进黑名单得了,这样来得更直接一点。

而且这“判词”的表述也露着怯,如果一个公司已经拥有了最好的流程和系统,它依然是恶名市场,那你还期待这家公司做什么来摆脱恶名呢?

当然,在USTR中除了知识产权利益,其他的一切社会因素,都不在USTR的脑海里。毕竟这份榜单明确说明了,这只是针对假货的榜单。但他们或许忘记了,这份榜单的名字叫做“臭名昭著”的市场,并不叫“不完美”的市场。

没有一个头脑清醒的国家,不想保护好自己的知识产权市场。在知识产权的问题上,我们或许并不完美,还有很多路要走,但没有人需要或会接受一张带有羞辱性质、双重标准的单边立场报告。

如果将所谓知识产权持有者的潜在利益维度放到最大,脱离社会的发展条件,将潜在利益侵害的可能性降低到一尘不染,才能够免于被称作“臭名昭著”。市场地位上的强者站在一个自以为是的真理上,指责其他所有的利益方,都是想借此发不义之财的、是邪恶的市场,那这个“臭名昭著”头衔的背后,便是赤裸裸的霸权。

而且,从今年的这份名单之荒唐,也可以看出,恶名市场名单在已经陆续暴露出真实目的的美国各类长臂管辖手段里,依然可以显得更加没有底线。这个名单自己俨然已经给自己挂上了恶名。